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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 关于举办“开启仲裁事业新未来”主题研讨会的通知
日期:2015-10-23    阅读:5,081次

为促进我国律师开展国际、国内仲裁业务和交流实践经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浙江省律师协会拟于2015年11月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开启仲裁事业新未来”主题研讨会和仲裁专委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研讨会将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和仲裁机构的支持。

现将研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11月5日 下午15:00-20:00

开会时间:

全体委员会议:2015年11月5日 晚上19:00-21:30

主题研讨会:2015年11月6日(会期1天) 

二、  会议地点

宾馆名称:之江饭店

宾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

宾馆电话:0571-8806 6888 

三、  会议议题

1、  仲裁与司法的关系

(围绕: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特点比较;司法监督仲裁的必要性、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仲裁国际化与司法监督的关系)

2、  中国仲裁制度的构建(中国仲裁的国际化)

(围绕:国际仲裁制度的最新发展对国内影响与借鉴;中国特色仲裁制度要求;构建新型仲裁制度的出发点与考量因素)

3、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如何发展仲裁业务

(围绕:仲裁业务的特点;国内外仲裁业务的发展情况;发展和提升仲裁业务的方法与手段)

4、  国内仲裁实务论坛

(围绕:律师如何做好仲裁员 ;仲裁员操守问题(枉法仲裁罪);仲裁费用机制的发展;如何提高仲裁的效率和节省仲裁费用;建设工程与仲裁)

5、  国际仲裁实务论坛

(围绕:国际仲裁的仲裁地和仲裁机构的选择;中国企业如何参与国际仲裁;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的问题;国际仲裁中的损害赔偿定量问题;紧急仲裁员制度问题)

四、  报名及会务费 

1、  报名:本届研讨会参会报名截至日期为11月2日,请参会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好后发传真或邮件至会务组。关于会务的其它事务也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会务组联系人: 

许茹英/张寸渊(北京)

吴浙玲(杭州)

电话:138 1077 3486(许茹英 ) 

137 6025 5534(张寸渊)

158 6715 6413(吴浙玲)

邮箱:xuruying@hmgglaw.com

zhangcunyuan@zhonglun.com

tfjy001@sina.com

2、  本次会议免收会务费,参会人员的差旅费及住宿费自理。 

五、  食宿安排

参会人员住宿可由会务组安排在之江饭店,费用自理。标准间优惠价格为340元/天(含早餐)。

如需代订酒店住宿的与会代表,请认真填写报名表格,并提前与会务组联系、确认。与会代表也可自行预定附近的宾馆。

会务组提供11月6日(会议当天)的午餐。

 

欢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界人士和公司法务人员参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

本届研讨会筹委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报名表



来源: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