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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良性互动 构建新型关系
浙江检律控辩大课堂正式启动
日期:2016-10-04    阅读:3,080次


    9月30日,省检察院、省律协联合举办的控辩大课堂正式开课。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省律协副会长唐国华分别致辞。省律协副秘书长曹悦参加。省律协刑委会主任徐宗新主持。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为题,为到场的嘉宾和学员带来控辩大课堂的“开学第一课”。


    黄生林副检察长向来自全省各地的检察官、律师代表介绍了控辩大课堂的背景和开课目的,回顾了近年来我省各级检察院和律协良性互动机制建设情况,并对浙江律协一直致力于新型检律关系构建、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表示赞许。他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把“控辩大课堂”作为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重要举措和公诉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的重要形式来抓,要加强与律协的沟通协调,共同开展好“控辩大课堂”。要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各级检察机关要精心规划部署,探索灵活有效的形式、载体,组织动员检察官和律师踊跃参与,确保平台有效运作。要形成常态,充实完善。注重技术运用,扩大受众面,让更多的检察干警和刑辩律师参与;注重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互动学习氛围。


    省律协副会长唐国华介绍了省律协及地方律协在推进检律良性互动机制建设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当前全省已有8个地市检律联合出台了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意见,多地出台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具体措施,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方面作了有益探索。他要求全省各级律师协会要准确衔接,精准发力。与检察机关充分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要拓展内涵,提升实效。既要做好控辩赛、专题讲座等传统项目,也要多与当地检察机关合作,开发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新项目。要增强宣传,扩大影响。在利用好律师协会杂志、网站平台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检律良性互动的良好风气。


    陈瑞华教授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性质和法律后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几个重大疑难问题,公诉人、侦查员如何应对以及辩护人如何运用等方面讲授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问题》,重点讲授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六个重大疑难问题,并为控辩大课堂的学员们答疑解惑。


     控辩大课堂启动仪式暨第一课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浙江检律双方加强互动、构筑新型检律关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责任编辑:姚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