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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6-06-03    阅读:13,983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承办的2016年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将于620日举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2016年620日下午14:00—18:00报到,621日至74日上课(周六、周日照常上课)。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浙江翔园宾馆一楼大厅(杭州市德胜路235号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北大门);培训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

三、参加培训人员

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经各地律协实习登记,已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或申请领取公司律师工作证,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培训的人员。上述人员须成功通过网上预报名(名单详见神州律师网www.zjbar.com,并已完成交费。

四、培训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 

(三)律师执业管理规定; 

(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五)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

(六)其他提高律师综合素质的内容。

五、培训费用及交费方式

培训费1000元/人(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1500元/人),在温州市律师协会实习登记的学员,其培训费用由温州市司法局统一支付。

交费方式:银行汇款,收款单位: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账号:7332710182600016716,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省府路支行(汇款时须注明单位和学员姓名),联系人:茅丽赛,电话:0571—88854345。

六、食宿安排

培训期间住宿费、餐饮费自理。餐饮:如选择在学校就餐,报到时学员可以向会务组办理浙工大临时饭卡,自行充值再消费,但需缴纳20%的搭伙费(校内饭菜价格低廉,学校不对临时就餐补贴)。住宿:为便于管理,统一安排在翔园宾馆,按报名表上勾选“是否需要住宿”为准,房间分普通双人间(两人合住)120元/人/天,豪华双人间(两人合住)140元/人/天两种(均含早餐),费用直接交翔园宾馆总台。

七、注意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报到时不接受现金交费,参加培训人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实习登记的学员除外)请在6月14日之前将汇款凭证或者现金交款单(注明开票抬头)发至省律协邮箱:zjlspxb@163.com,联系人:雷雪飞,电话:0571—85124021,逾期不办理转账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本期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本期培训的,请在613日之前电话告知,未事先告知且缺席当期培训者,一律重新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另定时间参加培训,联系人:洪安新、李若珍,电话:0571—88859537。

    (三)报到时,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公司律师须提供单位同意推荐参加培训证明)和汇款凭证或者现金交款单

(四)培训人员携带正面免冠2寸近照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单位名称)。

(五)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六)培训期间免费提供开水,请各学员自带杯子。

(七)接到此通知后,请各地律协及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

附件:2016年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学员名单.xls

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

   2016年6月3日




责任编辑:姚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