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长 :沈田丰
专职副会长 :陈三联
副会长 :崔海燕(女) 史建兵 邬辉林 王 健 冯 坚 张震宇 姜海斌 陆金才 刘 珂
秘书长:吴引引(女)
副秘书长:曹 悦 罗 庆(女) 于 梅(女)
顾 问 :唐国华 楼东平 王立新 项坚民
浙江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84年,是依法设立的、由浙江省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自2010年12月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本会每四年换届一次。 本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自觉践行社...
11月20日,杭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市律协办公大楼召开。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声华,副局长吴建华,市律协会长沈田丰出席会议。杭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专家及调解员代表共30余人参会。
杭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筹备历时一个月,作为一个由律师组成的具有职业化、专业化力量的人民调解组织,市律协根据部署,推选了包括主任、副主任在内的9名调委会委员,选聘了60多名具有丰富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专业律师担任调解员,组建了由20名不同学术领域专家构成的专家库,确保在社会重大疑难纠纷的定性、定责以及处理上能够体现公平、公正和权威性,从而有效地维护矛盾双方的合法权益。
杭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将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一是做好“调解员”。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二是做好“宣传员”。在调解过程中,主动宣传讲解法律法规,教育当事人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三是做好“信息员”。积极开展纠纷预警工作,排查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教育疏导,防止激化。重大事件倾向性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是做好“指导员”。选聘、管理、培训好调解员队伍,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建立我市人民调解相互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参与协助和指导其他调解组织疑难复杂纠纷的调处工作。五是做好“调研员”。组织开展纠纷调处实务理论调查研究和相关专业研讨,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汇总工作成果。
浙江省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2011-2012 浙ICP备16048209号-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运河商务中心11幢19层 邮编:310011
电话:0571-88855077 传真:0571-87755608 邮箱:zjslsxh@zjbar.com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