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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日期:2015-12-01    阅读:1,712次

11月20日,杭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市律协办公大楼召开。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声华,副局长吴建华,市律协会长沈田丰出席会议。杭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专家及调解员代表共30余人参会。

杭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筹备历时一个月,作为一个由律师组成的具有职业化、专业化力量的人民调解组织,市律协根据部署,推选了包括主任、副主任在内的9名调委会委员,选聘了60多名具有丰富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专业律师担任调解员,组建了由20名不同学术领域专家构成的专家库,确保在社会重大疑难纠纷的定性、定责以及处理上能够体现公平、公正和权威性,从而有效地维护矛盾双方的合法权益。

杭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将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一是做好“调解员”。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二是做好“宣传员”。在调解过程中,主动宣传讲解法律法规,教育当事人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三是做好“信息员”。积极开展纠纷预警工作,排查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教育疏导,防止激化。重大事件倾向性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是做好“指导员”。选聘、管理、培训好调解员队伍,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建立我市人民调解相互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参与协助和指导其他调解组织疑难复杂纠纷的调处工作。五是做好“调研员”。组织开展纠纷调处实务理论调查研究和相关专业研讨,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汇总工作成果。

 



来源:杭州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