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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证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9-11-25    阅读:27,545次

各省直有关单位、各相关市司法局:

  为推动本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落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制度需要,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决定举办2019年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证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如何做好一名公职律师;(二)如何做好一名公司律师;(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发展现状、职能责任;(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二、培训时间

  2019年12月7日—8日;12月7日下午15:00开始培训,培训前报到12月8日下午返程。

  三、培训地点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锦苑钱潮大厦,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联系电话:0571-87993222,地铁1号线文泽路站出口向东约1千米。

  四、参加培训人员

  各省直有关单位及各市、区、县(市)(除杭州、宁波、温州、台州外)符合公职律师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符合申报公司律师条件的公司法务。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各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统计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向省司法厅电子邮箱(sftzaz@foxmail.com)统一报送《浙江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岗前培训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司法厅律工处)。

  各市直有关单位(含区、县市)以及设立公司律师的有关单位统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并向所在地市司法局提交《浙江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岗前培训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传真至各地市司法局),再由市司法局统一上报省司法厅。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期间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食宿统一安排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锦苑钱潮大厦,食宿费用由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收取,并出具发票)。

  (二)培训报名后一律不得请假,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联系人:浙江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赵均利、张爱珍;浙江省律师协会培训部洪安新。

  电话:87057843;87054411;88859537。

  传真:0571-81050465。

  附件:浙江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

 

浙江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是否需要住宿)

 

 

 

 

 

 

 

 

 

 

 

 

 

 

 

 

 

 

 

 

注: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是任职于党政机关并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在编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且截至2019年12月1日前专门从事法律事务一年以上(不含试用期)。事业单位人员不纳入本次岗前培训。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