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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东区司法局三化推进律师参与“警调对接”工作
日期:2016-04-27    阅读:2,146次

2013年以来,江东司法局在基层派出所推行“警调对接”工作,截至目前,全区8个派出所实现“警调对接”全覆盖。其中,律师参与“警调对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调解人员专业化。江东区司法局充分调用辖属38家律师事务所和430名执业律师全市首屈一指的法律服务资源,共聘任19名政治素质过硬、法律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驻所兼职人民调解员,律师进驻后依托其法律专业优势,对警调室受理的各类民事纠纷进行调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严把调解质量关,做到事实清楚、合法、公正,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优化基层调解组织人员配置,提高调解服务质量水平,释放人民调解活力。

二是调解制度标准化。江东区司法局确定每周一、三、五上午为律师日常驻所工作时间,对调解工作过程中调解的申请、权利义务的告知、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的签订和资料归档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专业服务的质量。指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循合法、自愿、尊重当事人诉权的原则,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律法规规定程序,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同时在调解结束后增加司法确认环节,确保调解有效性。

三是机制运作规范化。建立律师参与调解的遴选准入机制,在经费保障上,针对律师日常坐堂调解项目推出“以时定费”制,针对重特大案件调处,实施“以案定费”弹性保障机制,建立专门的质量跟踪、绩效评估、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建立受调当事人、派出所以及司法局共同监督、相互评价的四方评价机制,与服务报酬挂钩。江东区司法局对参与警调对接的律师的日常管理、工作表现、调解质量等进行定期考核。同时和公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组织会商研判,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与做法,提升律师调解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来源:宁波市江东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卢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