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大学发文《关于公布具备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名单(2018年评定)的通知》(宁大政办〔2018〕39号文件),其中我市有18名律师名列其中,担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的兼职导师。分别是:红邦所主任蔡祖红律师,和义观达所副主任陈勇律师,甬泰所副主任范芙蓉律师,上林所主任范红枫律师,素豪所副主任胡力明律师,大成(宁波)所高级合伙人黄妙律师,导司所副主任刘慧杰律师,阳明所副主任钱荣麓律师,海泰所主任邬辉林律师,波宁所副主任徐虹律师,元甬所主任许如春律师,甬泰所副主任杨根飞律师,导司所副主任周丽霞律师,北京大成(宁波)所高级合伙人党亦恒律师,和义观达所高级合伙段逸超律师,波宁所主任范云律师,导司所副主任费震宇律师,导司所副主任吴巧新律师。其中党亦恒、段逸超、范云、费震宇等四位律师是续聘,其他十四位律师是首次申请获批的。此外,合创所主任徐自立律师、炜衡(宁波)所合伙人徐衍修律师、大成(宁波)所主任徐立华律师、大成(宁波)所合伙人刘海林律师此前也被聘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聘期到2019年。
据悉,宁波大学在教学改革中推出“双导师”制,除了学校专职教师担任理论教学以外,还聘请一批有经验的社会人士担任实践教学的导师。据悉,宁波大学每年增聘一批实践教学导师(包括兼职硕士生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所以,这次宁波大学法学院聘请了一批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担任研究生导师。此前,我市共有10名律师曾被聘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经过此次增聘,现共有22名律师被聘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
另悉,我市律师届与宁波大学法学院有较好的合作基础。2011年11月,宁波市司法局与宁波大学联合成立“宁波律师学院”和“学生实习基地”。宁波市律师协会与宁波大学法学院具体落实办好“宁波律师学院”。2018年4月14-15日,宁波市律师协会2018年第一期青年律师训练营就在宁波大学举行,得到了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大力支持。
我市一些律师也在宁波大学法学院设立了一些人才培养基金或竞赛基金。如和义观达所叶明律师设立的“叶明青年英才培养基金”,波宁所范云律师设立的“范云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靖霖(宁波)所李崇杰律师设立的“靖霖大学生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基金”,和义观达所楼红磊律师设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金”,合创所邓旭东律师设立的“旭东法科大学生辩论赛竞赛基金”,用以鼓励宁波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与研究生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拓展个人能力,培养创新能力,并为将来法律界输送优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