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协的工作部署,宁波律协在宁波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律师,与法院密切合作,探索律师参与诉讼调解的试点工作。2017年11月27日,市律协与海曙区司法局、海曙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 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海曙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由符合规定条件的诉讼调解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调解范围包括民商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当事人申请或法院委托的诉前诉中纠纷。根据有关规定,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按照程序向海曙区法院申请确认效力。由区法院立案后委托工作室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也可以由法院审查后出具调解书。
值班第一周,调解律师团成员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石化分所刘兵、陈波律师,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范芙蓉、邓建功律师分别成功调结了两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后,值班律师还根据原被告双方意愿,就后续法院民事调解书出具的流程衔接等与对接法官进行了交流沟通,使法院快速出具调解协议,为当事人双方减少了讼累。通过律师参与调解,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为保障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律协精心组建诉讼调解律师团,成员在全市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自愿报名,择优选用。每小组由一名资深律师和一名优秀青年律师组成一个小组,首批组建的诉讼调解律师团分30组,共计60人。自2017年12月11日起,每个工作日下午,由诉讼调解律师团成员轮流在海曙法院值班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