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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协:抵制冒名律师事务所注册公司违法行径
日期:2017-08-12    阅读:2,376次

8月10日"广州华南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同类现象引起律师行业社交媒体广泛关注。广大律师纷纷表示,此种以“律师事务所”作为名头注册公司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严重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对公众造成欺诈和误导,应当予以坚决抵制。

此事引起广东省司法厅与广东省律师协会的高度重视,厅领导指示坚决杜绝一切干扰法律服务市场的行为,坚决维护好律师行业权益,坚决保护好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和效果,要求有关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尽快沟通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行为。

对此,广东律协第一时间核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实存在三家冠有“律师事务所”字样的在营(开业)企业。11日上午,经相关司法行政部门积极交涉,有关机关已经采取屏蔽字段等初步改正措施。

广东省司法厅与广东律协表示,将密切继续跟进此事处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妥善纠正;并在未来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再度出现类似事件。

同时,广东律协再度声明:律师事务所设立必须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批准,目前并无相关改革试点政策。省律协亦恳请广大媒体朋友与群众,将“谣言止于智者”,切勿传播误导性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为全省律师会员之家,省律师协会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应对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事件详情

昨日,广东律协获悉,有消息称“工商局也可以注册律师事务所”,并列出了相关证据。省律协通过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确实查询到有三家冠有“律师事务所”字样的在营(开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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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显示,三家公司均在近两年注册。其中,两家成立于广东,一家成立于海南。三家公司的经营范围皆覆盖了法律服务业务。其中,广州华南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几乎包括了除诉讼业务以外的法律服务业务。同时,信息显示该公司股东分别为广州淘宝控股有限公司和广州天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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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消息,令行业内外诸多人士感到不安。有律师朋友反映,法律服务行业事关法治发展,事关公平正义,事关律师的权益与形象,需要严格的门槛,所以必须有特殊的登记管理制度,而法律对此亦有明确规定。上述企业的登记注册行为,伤及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执业的权利基础,应及时给予纠正。

接到律师朋友们的反馈、广东省律协与广州市律协根据省司法厅的意见,积极与有关机关交涉,目前已经取得进展。借此,省律协特别提醒,现行法律,对律所设立与企业名称登记,均有详细规定。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应该经由司法行政部门严格批准设立。企业在进行工商注册时候,应避免注册类似“律所”等引起误解名称,以防止触犯法律风险。

在此,广东律协感谢广大律师、其他行业朋友,在此事件中体现的理性维权态度以及对律协工作的支持。未来,省律协将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继续跟进处理此事,坚决维护好律师权益与法律服务市场。




来源:广东律师之家
责任编辑:方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