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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与省高院良性互动 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
日期:2017-04-21    阅读:4,495次


    4月21日上午,省律协副会长、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胡祥甫带队赴省高院就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进行座谈交流。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程建乐主持座谈交流会。

    胡祥甫副会长介绍了省律协就律师使用调查令开展的专题调研情况。主要是调查令存在使用范围受限、调查令认可度不高、被调查人不配合等问题。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胡副会长从扩大调查令适用阶段、范围,规范调查令的申请格式,明确调查令审查标准,赋予调查令相应的法律效力,加大对调查令制度的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程建乐表示,近年来省高院与省律协的交流互动频繁而通畅,从原来的顶层交流到现在的具体问题探讨,是不断深入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良好表现。推动调查令制度既能有力促进解决律师调查难问题,又充分保证了民事审判中当事人权利,更能有效节约法官的办案时间,是一项多方共赢的制度。省律协就调查令制度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省高院将会根据双方交流情况,提出推动律师调查令制度的解决方案。
    座谈交流中,双方还就省律协代省高院起草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意见(草稿)》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于志强、立案庭副庭长潘勤荣、相关庭室法官代表,省律协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副主任项坚民,省律协常务理事、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杨五荣及部分专业委员会代表参加座谈交流。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姚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