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了加强市级律师协会建设,保障市级律师协会开展工作必要的经费,经省律协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对省市两级律师协会会费分配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省、市级律协会费分配比例调整为4:6,省律协40%(含上交全国律协会费),市级律协60%(含原返还各市律协的基层组织专项经费)。
二、义乌市律协的会费分配比例仍按原做法执行。
三、省律协对衢州、丽水、舟山三个市级律协的补助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四、该会费分配方案将于2016年开始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律协。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