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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到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调研律师会见权保障工作
日期:2018-01-22    阅读:4,071次

  2018年1月19日上午,省律协会长郑金都副会长胡祥甫,常务理事、刑委会主任徐宗新等一行5人到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就律师会见权的保障情况开展座谈交流省公安厅监管总队马坚斌队长、叶建军副总队长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座谈。


  会见权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权利,对了解案件基本事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各级政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浙江律师会见权保障制度不断健全2016年5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律协的联合推动下,《看守所保障律师会见权利“十不准、十服务”规定》出台,有效保障了律师会见权利,规范了会见行为。律师会见仍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部分地区看守所会见室较少,基础设施不健全,限制律师会见时间等。


  交流中,省律协相关情况向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进行了反映,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表示将分类施策,对问题逐一督查整改,并欢迎省律协和全省律师对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双方进一步开展沟通交流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