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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律师维权惩戒工作情况总结及报表的通知
日期:2017-12-06    阅读:7,261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全面掌握各地律师协会2017年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总结律师维权、惩戒工作经验,按照全国律协的要求,现就各地2017年度律师维权、惩戒工作情况总结以及报表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一)2017年度律师维权工作总结报告
    内容应当包括:
    1.本地区律师维权工作的基本情况;
    2.本地区落实司法部《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司法通〔2017〕40号),全国律协印发《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律发通〔2017〕13号)文件情况;
    3.维权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的突出情况和普遍性问题;
    (2)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存在的问题。
    4.进一步做好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和途径)。
    (二)2017年度律师惩戒工作总结报告
   内容应当包括:
    1.本地区律师惩戒工作的基本情况;
    2.本地区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司法通〔2017〕23号)、《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惩戒工作的通知》(司法通〔2017〕70号),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律发通〔2017〕14号)文件情况;
    3.律师惩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被投诉的突出问题;
    (2)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存在的问题。
    4.进一步做好律师惩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和途径)。
    (三)2017年《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统计报表》、《投诉受理查处工作统计报表》,统计起止时间均为2017年1月至12月。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请各地律师协会对律师维权、惩戒工作情况按照要求进行认真总结,于2017年12月25日以前将《2017年度律师维权、惩戒工作总结报告》书面材料、《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统计报表》、《投诉受理查处工作统计报表》及电子版报省律协会员部。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刚、肖坚
    联系电话/传真:0571—88859539
    电子邮箱:zjslsxhhyb@163.com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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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姚志强